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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资质核 定事项工作要求的复函
2023-03-31

       资质转出和转入企业须共同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资质转出企业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且无涉及重组分立资质的在建项目。

 

       企业办理重组、合并、分立及跨省变更资质核定:
施工企业按资质标准考核企业净资产、厂房和技术装备等事项,其中净资产将对照企业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将按资质标准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及个人业绩等事项;

 

       施工企业将按资质标准考核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事项,并按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数量考核注册建造师。


       除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外,资质转出企业需经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同意意见,通过机要、EMS邮寄或者传真送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自行携带送达的不予认可。

 

       企业通过以上方式取得企业资质后,需完成一项以上对应资质类别的项目,才能再次通过上述形式转移该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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