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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6-07-20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住建局、大亚湾区城建局、仲恺区建设执法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全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规范老旧电梯拆除、改造、安装、调试全过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设备倾覆、触电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小区正常居住秩序,现就做好全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是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的重点民生工程,具有工序复杂、交叉作业多、高空作业频繁、安全风险高等特点。各单位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一)施工单位要履行首要责任。作为施工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配齐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全面落实施工组织、安全管控、隐患治理和现场管理主体责任。

  (二)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统筹监督责任。负责小区施工现场日常管理,做好施工对接、现场巡查、秩序维护、居民告知、矛盾调处和日常监督工作,确保施工与居民生活有序衔接。

  (三)监理单位要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全程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违规作业及时制止、责令整改并按规定上报。

  (四)住建部门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统筹抓好辖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施工安全督导检查、隐患排查和行业监管工作,确保责任到人、管控到位。

 

  二、严把开工关口,全面规范前期筹备管理

  (一)严格专项方案审查。所有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须结合现场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拆除专项方案、安全防护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作业流程、风险点位、管控措施、岗位职责。高风险作业必须编制独立专项安全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严格施工报备程序。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完成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开工核查等法定手续,主动对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落实监督检验要求,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行为。

  (三)严格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开工前必须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全员熟知操作规程、风险隐患、禁止行为及应急措施。交底内容须包含施工区域内通信设施及其他既有管线设施的保护要求,明确标识位置、防护措施及应急联络方式。培训交底资料留存归档,做到可查可溯。

  (四)严格居民公示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小区公示栏、业主群、入户通知等方式,提前公示施工范围、施工工期、作业时段、绕行方案、安全注意事项及便民措施,主动做好解释沟通,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扰民问题。

 

  三、细化现场管控,筑牢全过程安全防护防线

  (一)落实封闭标准化施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围挡隔离,采用高度不低于2米的彩钢围挡,并设置夜间警示灯及反光标志。电梯井道口、楼道作业区、吊装作业区须设置硬质隔离围挡及醒目安全警示标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距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规范,通道保持畅通,每日做到工完场清。

  (二)严控高危作业安全风险。从严管控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井道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环节,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高空及临边作业必须搭设可靠作业平台,布设高空防坠设施;作业人员须持对应工种操作证上岗,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吊装作业实行专人指挥、专人警戒。规范设置安全距离。临时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相关标准,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杜绝私拉乱接、裸线外露等违规问题。动火作业要严格遵守气瓶存放及使用间距规范,确保安全帽、防震圈、减压阀、回火阀等安全配件齐全有效;施工现场氧气、乙炔存放需满足通风、防晒要求。

  (三)规范井道及土建施工管理。改造过程中严禁擅自破坏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消防设施。井道修整、墙体开凿、地坪整改等土建施工必须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JGJ166、JGJ231)搭设脚手架,作业层满铺脚手板并绑扎牢固,按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发现结构异常立即停工排查,经专业核验合格后方可复工。

  (四)强化文明施工管控。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噪声扬尘,合理错峰施工,尽量保障居民正常休息及出行需求。确需短时封闭通道的,必须设置临时通行引导及安全防护措施。单元门出入口应设置双层硬质防护安全通道,悬挂警示标识及宣传横幅。严禁在现场进行除锈、喷漆等产生有害气体及粉尘的作业。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全程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五)加强既有管线及设施保护。施工区域内通信设施(含电梯室内分布系统的设备、馈线、天线及连接件)及其他供电、供水、供气、消防、安防等既有管线,均应纳入保护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迁移、损毁上述设施。施工可能影响的,应提前告知产权单位并落实防护。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前全面排查管线位置及走向,施工中实施专项标识和保护,严禁挤压、剪断、拆除通信设施,严禁损坏、堵塞供水、消防管线,严禁触碰燃气管道及供电电缆;确需临时调整的,须经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全程巡查监护,发现损坏风险立即制止并报告。

 

  四、坚持常态排查,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各单位要建立“每日巡查、每周排查、全覆盖整治”的隐患排查机制,形成排查、登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施工单位要每日开展施工现场自查自纠,重点排查防护设施、机具设备、临时用电、作业行为、井道防护等关键点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每日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制止不规范施工行为;监理单位要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查、暗访、督查力度,对隐患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动态清零、问题彻底整改。

 

  五、完善应急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项目必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配齐灭火器、应急照明、急救物资等应急器材,细化高空坠落、触电、火灾、设备故障、突发险情等应急处置流程。施工期间落实专人在岗值守及24小时通讯畅通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严防小隐患演变成大事故、小问题引发大风险。

 

  六、严守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合格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完成全面自检自查,整理完善全套施工资料、安全管理资料、设备技术资料。自检合格后依法申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未经检验合格并完成验收备案的电梯,一律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各方及时完成工程交接及资料移交,同步落实后续电梯日常维保、运行监测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改造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七、强化监督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将老旧电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内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存在无资质施工、方案虚设、防护缺失、违章作业、隐患拒不整改、野蛮施工、扰民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限期闭环;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隐患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落实,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全力保障项目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万启兵,电话:289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