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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的通知
2026-08-20

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造价咨询工作质量,营造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营商环境,推动造价行业规范发展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修正),结合《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形式

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分别成立检查组开展本次检查,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二、检查对象及成果文件

(一)检查对象:2025年6月30日前已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局从中随机抽取8家企业实施检查(受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各区局可根据诚信登记在本辖区的企业数量确定检查数量。

(二)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本市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31日前)

受检企业于2026年8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子应用(以下简称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子应用(https://fszj.foshan.gov.cn/ywxt/jsgchtyzjglfw/#/?pageId=42),上报相关资料。具体流程及资料报送要求详见企业受检资料报送清单(附件2)。

(二)检查阶段(9-11月)

采取成果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检查组通过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子应用从每家企业受检项目成果文件清单中随机抽取2个项目。受检企业于9月5日前登录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子应用查看抽检的项目,并于9月15日前上传受检资料。具体流程及资料报送要求详见企业受检资料报送清单(附件2)。

2.检查组按照2026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记录表(附件3)的内容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逐项检查和评价打分,并提出检查意见。

3.检查组完成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后,通知受检企业现场检查的时间。受检企业可登录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子应用,点击【年度检查】-【受检项目成果文件】,查看检查意见,若有异议可在现场检查时提出。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受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抽检项目编审造价人员和立卷归档人员必须参加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需提供的资料详见企业受检资料报送清单(附件2)。

(三)总结阶段(12月)

检查结束后,各区局将检查情况报送市局,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公布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市区两级住建部门按照权限根据通报情况予以处理。

 

四、检查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和《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的执行情况;

(五)本省、市发布的有关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标准格式执行情况。

 

五、廉政要求

此次检查的检查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记录检查情况,不得接受造价咨询企业的请吃、馈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动接受廉政监督。

 

附件:

1.2026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受检企业名单

2.企业受检资料报送清单

3.2026年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记录表

4.2026年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检查评分标准及记录表

5.建筑市场行为检查(造价咨询企业)记录表

6.现场检查笔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7日

(联系人:周维,联系电话:8232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