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市建筑业联合会、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动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发展及技术应用,现就开展房屋建筑项目智能建造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广州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引(2.0版)》。
二、组织实施
(一)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负责制定并公布评价工作指引及开发维护评价管理系统。
我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全流程通过评价管理系统实施,包括申报受理、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现场核查、资料归档、出具评价结果等相关工作。
(二)广州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负责对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所辖项目申报,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项目中的广泛应用。
(二)广州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协会要对加强对项目评价实施过程的指导及核查,对未落实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违反评价承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