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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假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0-29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夯实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五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25〕44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建质安〔2025〕2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值汛期与节假日叠加的安全生产关键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多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高度密集、假期群众出行活动增多等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五一”假期安全稳定。

 

  二、全力以赴,抓好假期安全生产防范

  (一)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是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五一”假期前,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紧盯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深入开展工程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强化危险作业安全治理,涉及吊装、挖掘、动火、电气焊(割)、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内部审批手续、班前警示教育,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要求及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规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狠抓责任落实。要以推动五方责任落实为抓手,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管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确保将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位一线作业人员。落实提级管控。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施工单位应在节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备,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及旁站、巡查制度。实施重点盯防。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围绕重点风险企业、项目,开展住建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参建单位刚性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隐患整改闭环,严厉打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章作业、无证上岗等行为;督促参建单位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五一”假期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提级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夯实限额以下工程监管。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限额以下工程监管,指导培训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基层安全员、网格管理员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查处巡查上报的隐患;开展限额以下工程督导抽查,重点抽查涉及危大工程、拆除作业、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等高风险限额以下工程,督促建设单位(业主)落实开工登记手续和工程亮牌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生产规定和技术规程施工。

  (三)强化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的要求,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确保各应急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确保楼梯间及前室防火门保持完好并常闭。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各镇街(园区)房管所要强化与属地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工作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排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三是加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假期巡查,加强对地下车库、建筑外立面、构筑物等公用部位的安全巡查,对楼体外立面、搁置物、悬挂物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和防护工作,并及时组织维修。按规定对室内装饰装修进行登记、巡查,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从严从实化解房屋建筑安全风险。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村(社区)做好假期巡查,聚焦危旧房、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成片成规模经营性自建房、削坡建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连廊、雨棚、围墙、玻璃幕墙、挡土墙等设施,强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或工程治理。二是强化重点时段风险管控。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落实“汛前、汛中、汛后”及“雨前、雨中、雨后”危房、削坡建房安全隐患巡查排查机制,落实“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的工作要求,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五)进一步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按照《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5年汛期防汛防风检查指导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五一”假期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发展变化,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相应级别生效时,按照《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对撤离人员妥善安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值守,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五一”假期期间,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人员安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如遇紧急情况,迅速启动预案要善应对处置,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0769-22630028)。

 

  四、紧盯节点,落实节后复工安全防范

  “五一”假期后,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复工前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要加强对节后返岗员工的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强化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有序复工。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同意后方能全面复工。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加强抽查,发现项目未达到复工条件的,责令停工整改。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1、“六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不施工,未落实高处作业管理不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无保障不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不施工,未开展安全巡查不施工。

2、“七项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3、“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4、“七个不准”: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